服问

  传曰:「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」传曰:「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」
  三年之丧,既练矣,有期之丧,既葬矣,则带其故葛带,绖期之绖,服其功衰。有大功之丧,亦如之。小功,无变也。
  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
 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,如免,则绖其缌小功之绖,因其初葛带。缌之麻,不变小功之葛;小功之麻,不变大功之葛。以有本为税。
  殇:长、中,变三年之葛。终殇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是非重麻,为其无卒哭之税。下殇则否。
  君为天子三年,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。世子不为天子服。君所主:夫人、妻、大子适妇。大夫之适子为君、夫人、大子,如士服。
  君之母,非夫人,则群臣无服。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,唯君所服,服也。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,出亦如之。当事则弁绖。大夫相为,亦然。为其妻,往则服之,出则否。
  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「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」传曰:「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」

年代:西汉
作者:戴圣
《礼记》,西汉戴圣对秦汉以前汉族礼仪著作加以辑录,编纂而成,共49篇。十三经之一。是战国以后及西汉时期社会的变动,包括社会制度、礼仪制度和人们观念的继承和变化。49篇分属于制度、通论、名堂阴阳、丧服、世子法、祭祀、乐记、吉事等,它阐述的思想,包括社会、政治、伦理、哲学、宗教等各个方面,其中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《礼运》等篇有较丰富的汉族哲学思想。东汉末年,著名学者郑玄为《小戴礼记》作了出色的注解,后来这个本子便盛行不衰,并由解说经文的著作逐渐成为经典,“到唐代,礼有周礼、仪礼、礼记,春秋有左传、公羊、毂梁,加上论语、尔雅、孝经,这样是十二经;宋明又增加入孟子,于是定型为十三经”[1],为士者必读之书。